『刑事』獨家/「三振出局」恐被關! 女酒駕開88公里「散心」自撞
『立勤小學堂』
連續五年內酒駕三次,就算法院判決可以易科罰金,地檢署執行科依照法務部的規範,可能會不同意被告聲請易科罰金,就必須入監服刑了。
新聞網址:
https://youtu.be/3lDV24Q_ias
『壹新聞』獨家/「三振出局」恐被關! 女酒駕開88公里「散心」自撞
感謝記者劉松霖採訪報導
新北深坑在今年一月有件車禍,肇事駕駛自撞分隔島還火燒車,酒測值0.84,連走路都有問題,很難想像,她只為了出門散心,就從新竹出發,開80幾公里,大部分路段還是高速公路。法院判刑六個月,原本可以易科罰金,但因為酒駕女子已有兩次紀錄,符合「三振條款」,恐怕得進去關。
凌晨三點,路口這輛車過彎失控,像用噴的,衝撞分隔島再彈開,橫卡在路中,後來甚至火燒車,車上25歲女子送醫急救,抽血檢測換算吐氣酒精濃度,0.84,酒駕肇事。
記者 劉松霖:「酒駕女子從國道三號開下來,往深坑的方向行駛,在檢警偵訊的時候,她不老實,沒有說自己從哪邊來,直到起訴後,在法官面前,她才說從新竹住家出發。」
自撞車禍發生在深坑區文山路,剛好新北和北市的交界處,酒駕女家住新竹北埔,自稱心情不好出門散心,開到深坑大約88公里,原本是她的自由,卻喝過酒;醫師說,酒測值大於0.3,對周圍感知能力開始下降,超過0.5,可能會吐、口齒不清,如果達到0.84,不至於「斷片」,但開車很危險。
醫師 姜冠宇:「她的肌肉控制力就會變弱,所以不是只有注意力下降,不是只有感覺變遲鈍而已,(酒測值) 0.8到1的時候,其實出車禍的機會大增。」
肇事駕駛是累犯,2015年和2018年曾在新竹騎車被逮,都繳罰金,躲過牢獄之災,今年開車撞分隔島,遭判6個月,也觸發酒駕的「三振條款」。
律師 劉韋廷:「雖然法院判決可以易科罰金,仍然是要向地檢署執行科聲請,當地檢署執行科不同意易科罰金,這名犯嫌本身還是得入監服刑。」
從新竹酒駕到台北才出車禍,雖然撿回一命,但恐怕有半年人生得牢裡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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