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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酒駕撞死人還怪被害人站在車道?國民法官最不會買單的,就是這種犯後態度⟫

2026-04-29 09:04:30 UTC

歌手邱軍酒駕撞死計程車司機,造成一死一傷,案件進入國民法官審理後,檢察官揭露的內容讓人看了更難接受。 依照媒體報導,邱軍不只是酒後開車,不只是撞死人後離開現場,後續還被指稱一開始否認喝酒、企圖處理車輛證據,甚至在對話中暗示被害人站在車道上也有問題。這起案件發生於2024年12月27日凌晨,檢方起訴指出,邱軍酒後駕車撞上在車道旁的計程車司機,造成一名司機死亡、一名司機受傷,肇事後離開現場。媒體也報導,本案由基隆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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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老公走了,太太住的家也可能不是她的:頂客族最怕的不是孤獨,是繼承突然多一堆陌生共有人⟫

2026-04-27 14:00:25 UTC

我先講一個很多人聽完會背脊發涼的狀況 老公過世,太太繼續住在兩個人一起打拼的房子裡 她以為最少家還在,最少這間房子會留給她 結果辦繼承才發現,因為沒有小孩、父母也不在了 法律會把老公的兄弟姊妹也算進來 房子不是太太一個人的,變成一群人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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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一個孩子過世,只判兩年?還是制度在找一個人負責?》

2026-04-26 01:28:58 UTC

最近剴剴案中「社工被判兩年」的判決,引發非常大的爭議。 有人憤怒地說:一個孩子都死了,怎麼只判兩年? 但也有人反問:社工只是監督角色,這樣判,以後誰還敢當社工? 這個爭議,其實不是在吵「兩年重不重」,而是在問一個更深的問題: 到底是「個人犯錯」,還是「制度出問題」? 在我最近的節目裡,我們也討論到一個很現實的現象。很多制度的改變,往往不是因為提前修好,而是因為「出事了」。有重大個案發生,社會震動,才開始修法、補漏洞、調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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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很多長輩以為自己留下的是愛,結果最後留下的,卻是一場兄弟姊妹的戰爭》

2026-03-19 15:04:43 UTC

每個人都一定會死。 真正可怕的,從來不是死亡本身, 而是你走了之後,留下來的到底是遺愛,還是遺恨。 我當律師這麼多年,最怕碰到兩種人。 第一種,是完全沒有問題意識的人。 他不是壞,也不是故意。 他只是從來沒有認真想過, 自己的安排,未來可能會對家人造成多大的傷害。 他以為財產照自己的意思分下去, 孩子自然會接受, 家庭自然會圓滿, 感情自然不會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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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拖吊完不給錢就不放車?這不是服務,是一整套「勒錢系統」》

2026-03-18 15:22:10 UTC

《拖吊完不給錢就不放車?這不是服務,是一整套「勒錢系統」》 新聞網址: https://youtu.be/G4u2AXq7CLQ 最近北台灣出現一種很誇張的拖吊手法 你車壞了,打電話求救 一開始都講得很好聽 幾千塊就可以處理 結果車一上拖吊車 價格直接翻倍、再翻倍 從幾千變幾萬 你如果不付 不好意思 車就不下來 甚至直接被拖走、扣住 目前已經至少20人受害 警方也出手 逮了6個人 還查出背後有三間公司在運作 這個案件很多人看成 「黑心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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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176刀砍死人,司法還在忙著替死囚找活路?民眾憤怒的,從來不只是判決,而是這套制度到底站在哪一邊》

2026-03-18 15:00:53 UTC

26年前的淡水情殺案,王鴻偉追求不成,先開車衝撞被害人,再擄走對方,最後狠砍176刀致死,案件歷經多次審理後死刑定讞。如今,檢察總長依據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的意旨,再替這件死刑確定案件提起非常上訴,理由是當年死刑判決可能沒有符合「法官一致決」及「第三審言詞辯論」的最新程序要求。 法律上,這次爭的確實不是他有沒有殺人,也不是176刀夠不夠殘忍,而是死刑程序是否符合現在的憲法要求。憲法法庭在113年憲判字第8號中指出,死刑案件第三審應經言詞辯論,科處死刑也應經合議庭法官一致決;但同一份判決摘要也明白寫到,在該判決宣示時「業已作成之歷審判決,其效力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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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一天都沒養過,現在卻來求償800萬?剴剴生母這一告,為什麼全網都炸了》

2026-03-17 14:56:42 UTC

剴剴案最讓人心碎的,不只是孩子曾經遭受的虐待, 而是今天又多了一層讓人難以接受的反差。 最新發展是,剴剴的生母對保母姊妹、社工,甚至兒福聯盟提起求償,要求賠償800萬元。 但問題是, 這位生母,依照目前公開資訊,不但沒有實際扶養過剴剴,甚至在孩子出生後,就把他交給外婆照顧,之後棄保潛逃。 也就是說,孩子活著的時候,她沒有陪著他長大。 孩子受虐的時候,她沒有站出來保護。 孩子離開的時候,她也不是那個一路守著他的人。 結果現在,她卻以「母親」的身分提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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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孩子餓到哭,在好市多「先吃再結帳」,竟然被罵偷竊?》

2026-03-17 14:38:19 UTC

一個媽媽帶孩子去 Costco,孩子餓到受不了,她只好先從購物車裡的可頌拿一個給孩子吃。 她的想法很單純 反正等等會結帳,又不是不付錢。 但店員一句話讓她當場愣住 「請結帳後再吃,這次我當沒看到」 她上網抱怨 結果卻被網友一面倒砲轟 「這就是偷竊」 問題來了 這樣,真的算偷嗎? 其實 不一定,但真的有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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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她辛苦一輩子,只怕最後錢落到那個人手上》

2026-03-15 15:03:16 UTC

前幾天,一位婆婆來到事務所找我。 她的人生,其實很坎坷。 年輕時,她嫁給了現在的丈夫。那個男人不但沒有扛起家庭責任,反而常常向她伸手要錢。 為了養家,她一個人撐起整個家庭,不只做兩份工作,還努力學投資股票。日子很苦,但她很拚。慢慢地,她真的累積了一些財富。 只是,那個原本應該一起撐家的伴侶,卻始終像一個拖油瓶。 幾十年來,他沒有生產、沒有承擔,卻總是在她身邊要錢。 她咬牙撐了三、四十年,只因為還有孩子。 她跟我說一句話,我其實很難忘。 「我這一輩子都撐過來了,但我最不能接受的是,如果有一天我走了,他竟然還能拿到我的遺產。」 她甚至想過離婚。 但一查法律,又更心寒。 因為在台灣的法定夫妻財產制下,離婚時原則上婚後財產要平均分配。 也就是說,這些她一個人辛苦打拼來的財產,竟然可能還要分一半給那個幾乎沒有貢獻的人。 她滿滿的不甘願。 但我也跟她說了一件很多人不知道的事。 法律其實不是完全沒有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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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樓上噪音不是你說很吵就會贏 真正決勝負的 是你有沒有把證據留下來》

2026-03-14 02:25:09 UTC

鄰居噪音這種案件,很多人都是真的被折磨得很慘,但進到法院後,最常輸的原因,不是因為沒受害,而是因為證據不夠完整。 你覺得樓上每天像在搬家、敲地板、拖家具,甚至半夜還不停發出聲音,這些感受當然很真實,但法院不會只憑一句「真的很吵」就認定對方違法。 所以遇到噪音糾紛,蒐證方式就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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