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狠虐3月嬰害"失明.腦損" 家屬轟無照保母"會有報應"
2025-09-14 07:29:45 UTC
這不是單純的疏忽,而是冷血的殘暴! 一個3個月大的小嬰兒,被交付到一名「#無照保母」手中,本應該是溫暖呵護,卻換來失明與腦損,從此再也看不到父母的臉龐,再也沒有健康的人生! 家屬崩潰怒吼:「會有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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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單純的疏忽,而是冷血的殘暴! 一個3個月大的小嬰兒,被交付到一名「#無照保母」手中,本應該是溫暖呵護,卻換來失明與腦損,從此再也看不到父母的臉龐,再也沒有健康的人生! 家屬崩潰怒吼:「會有報應!」
続きを読みます2025-09-11 13:52:37 UTC
在親密關係中,如果一方主張遭到強制性侵,法官通常會參考哪些證據呢?影片裡有幾個重點: 一、發生過性行為的證據 最常見的是事後爭執的對話紀錄。被害人質問「為什麼要這樣對我?」加害人雖可能辯解,但只要不否認發生過性行為,就足以證明雙方曾有發生性行為。 二、違反意願的證明 事後被害人表達不舒服,並留下對話紀錄、錄音,甚至向閨蜜或家人傾訴,這些都能成為間接證據。若在身體狀況明顯不適(例如心臟病、服藥期間)卻仍被迫發生性行為,更會加重法官的疑慮。 三、法律責任非常重 依《刑法》第221條,一般強制性交最低3年以上、最高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是使用藥劑、催眠等手段,屬於加重強制性交,法定刑度最少7年起跳。這類案件一旦成立,絕對是重罪,沒有緩刑的空間。 四、可能的出路 唯一可能減輕刑責的,就是加害人真誠道歉、彌補,取得被害人的原諒,才有機會在量刑上稍微輕一些。但「一定會關」幾乎是必然。 這是一個社會必須正視的嚴重刑案。影片裡有更完整的說明,歡迎點進來了解。
続きを読みます2025-09-10 15:57:59 UTC
台北市一名黃姓環保局清潔隊員,在清運垃圾時發現民眾丟棄的一個舊大同電鍋,想到自己認識的拾荒婦人家中沒有電鍋可煮飯,於是好心將電鍋帶回送給她。未料這一舉動卻遭人檢舉,檢方依《貪污罪》將他起訴,消息曝光引發社會譁然。
続きを読みます2025-09-05 15:32:07 UTC
如果今天你在健身房流汗揮汗如雨,結果被旁邊的教練偷偷錄影,還上傳到網路訕笑你,你會怎麼想?SUPER JUNIOR 的東海就真的遇到了這種鳥事。事情一曝光,粉絲氣炸,業者緊急道歉,但問題不只是在「沒禮貌」,而是「違法」! 先來說清楚:健身房雖然不是你一個人包場,但它也不是公開展演的空間。依照《刑法》第315條之1,任何人若在「非公開場所」偷拍別人,就是妨害秘密罪,最重可判三年。你以為只是好玩?不好意思,這已經是刑事責任了。
続きを読みます2025-08-20 00:44:41 UTC
根據中視新聞報導,台大醫院黃姓住院醫師,竟以「#性反應測試」為名,對年輕女病患伸出狼爪!案發於2021年,當時正值疫情三級警戒,女子因腹痛、發燒到急診就醫,被診斷為黃體破裂留院觀察。黃卻誆稱要進行檢測,趁無護理師陪同時,將她帶到診間用手指性侵得逞,甚至在陰道超音波過程中,要求「#要做到高潮」,意圖再次侵犯。受害女子拒絕後立刻報警。
続きを読みます2025-08-19 15:03:23 UTC
中視新聞報導:台北市幼兒園教保員 #毛畯珅,兩年內侵犯多名幼童、甚至偷拍影像,前案已被判 28年8月確定。他過去態度囂張,還曾當庭嗆法官,結果昨天開庭竟突然「大轉彎」全面認罪,還向家屬鞠躬道歉。
続きを読みます2025-08-18 15:38:59 UTC
-1.健身房修羅場 從像夜店一樣吵鬧的場景,到怪人出沒、#偷拍風波,健身房裡的真實狀況比你想的還混亂! 2.教練的生存法則 車禍撞不倒的肌肉防護力、與學員互動的安全界線、面對異性師生關係的兩難抉擇,教練每天都在平衡專業與自保。 3.健身房的怪咖退散 #健身房內發生的偷拍、侵權或肢體爭議該怎麼界定?專業教練怎麼用法律知識保護自己和學員。
続きを読みます2025-08-14 03:42:22 UTC
三年前,新北中和,一名警察追拒檢車時開三槍,打死中後座乘客。最後判決「警察無罪」。 死者的姑姑怒了,情緒失控,直接打電話到法院,指名找審判長,電話裡嗆聲: 「我已經買好槍,我有看醫生、拿到診斷書,那我殺人是不是也不會判死刑?」 這通電話,讓她從「家屬」變成了「被告」。
続きを読みます2025-08-02 04:08:47 UTC
台北信義區,27歲的夜店女公關,被她前男友砍了30多刀,還割喉,現場非常血腥。犯案後他跑去宜蘭外公家躲起來,結果被抓時還一臉囂張,毫無悔意,整個過程被記者拍下來,網友氣炸,直呼「這種人怎麼能活下來?」
続きを読みます2025-07-28 15:45:51 UTC
那天傍晚,廖醫師剛結束門診,疲憊地走出診所。 他拿出今天病患付的診療費,想說去百貨公司挑個禮盒,送給辛苦照顧家裡長輩的太太。 走進專櫃、挑好商品、遞出五張百元鈔票,一切看起來再平常不過。 直到 櫃姐突然眉頭一皺:「這張鈔票……好像怪怪的。」 五分鐘後,警察來了。 「先生,這張是一百元假鈔,我們需要你到派出所說明一下。」 廖醫師當場傻住,腦袋一片空白。 怎麼會?他只收過診療費啊,又不是黑道電影裡那種用公事包交易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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