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老師當眾叫女童脫褲體罰 這根本是犯罪⟫
2026-07-06 08:17:39 UTC
當「管教」變成公開羞辱,這就不是教育,而是犯罪。 近日一起國小老師在公開場合,要求一年級女童脫去內外褲、暴露性器官並以硬物抽打臀部的事件,引發社會譁然。很多人或許會問:老師不是只是為了管教學生嗎? 法律,從來不是只看行為人的主觀目的,更會檢視手段是否已經逾越了界線。 依《教育基本法》第 8 條第 2 項規定,學校本就嚴禁體罰。而本案的行為,早已超越了一般管教的範疇,而是嚴重踐踏了兒童的人格尊嚴、身體自主權與隱私權。因此,法院認定這構成校園性騷擾,具有相當扎實的法律基礎。 但,這難道只有性騷擾和傷害罪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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