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無照小黃開14年還將女嬰撞骨折 法官震怒:視法於無物
『立勤小學堂』
計程車司機不斷違規,甚至還有罰單還沒繳,又再路上撞傷行人,依照刑法284條可以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官通常會判易科罰金,但在這個個案上特別判七個月,不能易科罰金,可能就是要給這司機懲罰,希望他不要再開車或要更注意駕駛。
新聞網址:
https://youtu.be/YCYhJQNBDzU
『中視新聞』無照小黃開14年還將女嬰撞骨折 法官震怒:視法於無物
感謝記者范亞喬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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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計程車司機,日前在台北街頭搶快左轉,撞上抱著嬰兒過馬路的李姓男子,造成四個月大女嬰骨折。這名司機不但無照開車14年,還欠下上百張罰單也不理會,法官認為他視法治於無物,判處7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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