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你叫我踩! 「試駕超速」遭吊牌 客怨:需賠54萬
【立勤小學堂】
駕駛踩著油門超速,是客觀沒爭議的事實,至於駕駛是因為業務告訴他可以放心踩才超速,業務不承認,就必須由駕駛舉證確實是業務要他這樣做的。
即便舉證成功,也不代表駕駛就沒責任,畢竟超速是事實,就算業務說可以做,駕駛也有判斷能力,也一樣可以不同意業務的建議,因此頂多就是業務跟駕駛一起來負擔這些罰款跟損失。
但如果駕駛舉證不成功,那就真的要由駕駛全權負擔了。
新聞網址:
https://youtu.be/DuIComVmSUw
【TVBS】你叫我踩! 「試駕超速」遭吊牌
客怨:需賠54萬
感謝記者張蕙纖採訪報導
#業務 #踩油門 #電動車#劉韋廷律師
有民眾試乘電動車,到達指定地點後,業務告知可以重踩電門試試看,沒想到踩完後發現有警察,一週後收到罰單,還被吊扣牌照6個月,車廠業務要求賠償,直接花205萬買試乘車,或加價買新車,律師說明如果民眾能舉證,是業務叫他踩油門就該共同賠償,其他車商則說,一般試車有固定路線,業務都清楚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