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基停車場單日最高「180變240」? 業者:舊招牌已拆
【立勤小學堂】
停車場業者對自己停車場的外觀跟收費一定比停車場使用者還來的了解,對外刊登招牌收費是180元,等到繳費機才又看到一張小紙條更改為240元,會被認為是故意而為,不會是過失。
當消費者看到刊登的招牌相信一天收費上限是180元,停個幾天要繳費才發現是240元,而且不繳車還無法遷離,這已經使消費者誤信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給停車場,構成刑法339條詐欺罪。
另外,依照消保法51條規定,還可以跟停車場業者請求賠償五倍的懲罰性違約金。
新聞網址:
https://youtu.be/sudf3jIWl_I
【華視新聞】基停車場單日最高「180變240」? 業者:舊招牌已拆
感謝記者陳堯棋採訪報導
#CH52 #華視新聞#劉韋廷律師
基隆七堵火車站的收費停車場,被民眾質疑收費價格和實際收費不一樣,停車場外招牌寫著當日最高收費180元,但民眾繳費時才發現,繳費機下方貼著一張小小的公告,寫假日收費的每日上限是240元。認為業者標示不清楚,大罵沒有誠信。對此,停車場業者說,招牌是前一任業者留下來的,後續沒有處理。台鐵公司則回應,已請業者拆除告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