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毒,不只奪人,也奪走選擇】
【毒,不只奪人,也奪走選擇】
台北信義區#豪宅雙屍案 又有進展。檢方解出男方手機,循線找到一名蘇姓女藥頭,長期「上門供貨」;案發前一天還購入大量毒品。相關人已被拘提到案並以數十萬元交保(媒體報導為30萬、20萬、5萬不等)。目前跡證顯示,現場至少有K他命、卡西酮(喵喵)、FM2與含大麻成分電子煙彈等,多種混用的可能性高,真正死因仍待檢驗結果確認。
很多人會問:「兩個人是自己吸過量,能怪到藥頭嗎?」
重點是就算毒品本身沒有瑕疵、是混用或個人體質導致致命,賣毒本身早已是重罪。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第二級也可處無期或長期徒刑,還可併科高額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一級毒品,也可能面臨無期徒刑起跳。這條路,千萬別踏出第一步。
法律的懲罰是最後一道堤防,真正能救人的,是在「第一次被誘惑」時說不的勇氣。今天看完這則新聞,如果你正被所謂「派對用、提神用、助眠用」的話術遊說,請記得:那些都只是漂亮包裝下的風險與黑洞。為自己,也為家人,把門關上。
#中視新聞
#劉韋廷
新聞網址: https://youtu.be/iiASNU3ci8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