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樓上噪音不是你說很吵就會贏 真正決勝負的 是你有沒有把證據留下來》
《樓上噪音不是你說很吵就會贏
真正決勝負的 是你有沒有把證據留下來》
新聞網址: https://youtu.be/8CqDxOcDMJA
鄰居噪音這種案件,很多人都是真的被折磨得很慘,但進到法院後,最常輸的原因,不是因為沒受害,而是因為證據不夠完整。
你覺得樓上每天像在搬家、敲地板、拖家具,甚至半夜還不停發出聲音,這些感受當然很真實,但法院不會只憑一句「真的很吵」就認定對方違法。
所以遇到噪音糾紛,蒐證方式就很重要。
第一,買分貝器,而且測量時要同步錄影。
這件事非常重要,因為單純拍一張分貝數字的照片,對方很可能會說你是隨便測的,也不知道當時現場到底發生什麼事。
最好的做法是,噪音發生當下,直接一邊錄影、一邊拍到分貝器數值,讓畫面裡同時出現時間、現場聲音,以及分貝量的變化。這樣法官才看得出來,你不是事後拼湊,而是當下確實有噪音,而且音量已經高到影響居住安寧。
第二,錄音錄影要有持續性,不是只留一次。
法院最在意的,通常不是某一天剛好很吵,而是這個噪音是不是長期、反覆、不斷發生,已經影響到正常生活。所以蒐證不要只錄一次,要把不同日期、不同時段的狀況都留下來,才能證明這不是偶發,而是持續性的干擾。
第三,找管理員、管委會、里長、員警多次勸導,並且留下紀錄。
噪音案件如果只有你自己在講,證明力還是不夠強。最好讓第三人也能介入,像是請管理員到場、向管委會反映、請里長協調、必要時直接報警。這些通報、協調、勸導的紀錄,未來都可以作為佐證,讓法院知道這不是你個人太敏感,而是真的連第三人都曾到場處理。
第四,如果已經影響健康與生活,也要把醫療資料留好。
如果因為長期噪音造成失眠、焦慮、身體不適,甚至需要看診、吃藥,這些就醫紀錄、診斷證明、處方內容,都要保留下來。這不是為了誇大,而是要證明損害確實存在,而且和長期噪音之間有一定關聯。
所以噪音官司,真的不是比誰比較會抱怨。
而是比誰蒐證蒐得完整。
你說樓上吵得像高鐵經過,法官未必能想像。
但如果你把同步錄下來的分貝數值、現場噪音影片、長期錄音紀錄、管理員與員警處理紀錄、里長協調資料、甚至就醫證明,一份一份整理出來,法官才比較有機會看見,這不是你情緒太多,而是真的有人把別人的家,變成每天都無法休息的地方。
鄰居噪音最可怕的,不只是聲音本身。
而是你明明每天都在受苦,最後進法院卻什麼都拿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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