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偷偷把藥放進水壺,可能要坐幾年牢?】
【偷偷把藥放進水壺,可能要坐幾年牢?】
這起案件最終成立什麼罪,必須等待正式鑑驗及檢察官調查,但可能涉及三個主要罪名。
①使人施用毒品罪
如果正式鑑驗確認是第三級毒品,而且藥師明知其成分,仍偷偷放進水壺讓女學生喝下,可能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②傷害罪
女學生喝下後出現頭暈、心跳加速、意識模糊甚至斷片,如果醫療紀錄證明與藥物有關,可能成立傷害罪,最重可處五年有期徒刑。
③以藥劑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罪
如果能證明下藥是為了讓女學生失去反抗能力,再趁機性侵,可能成立加重強制性交未遂。既遂犯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未遂犯可以依法減輕。
所以,真正的問題不是他把這件事稱為「測試藥效」還是「開玩笑」,而是證據能不能證明:
他放了什麼藥?
他為什麼選擇女員工的水壺?
他原本打算在女學生昏睡後做什麼?
玩笑不會讓人失去意識,更不能拿別人的身體測試藥效。
新聞來源:中央社、警政署警政報馬仔,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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