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不想繳670元停車費竟徒手扳開柵欄 車主落網竟開百萬名車-民視新聞
【立勤小學堂】
如果停車的時候就不打算要付停車費,等到車子要離開,再用板手把柵欄打開,讓車離開,如此詐取停車的利益,依照刑法339條詐欺得利罪,可以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視新聞】不想繳670元停車費竟徒手扳開柵欄 車主落網竟開百萬名車-民視新聞
感謝記者蕭宇珊採訪報導
不想付停車費,竟然徒手扳柵欄,把車開走!台北市大同區,一處戶外停車場的管理員,發現柵欄壞掉了,調監視器一看,原來是一名車主,停車停了將近一天,不想繳交670元的停車費,就手動推開柵欄,從底下縫隙開車落跑,停車場業者報案後,警方循線抓人,依詐欺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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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youtu.be/2KGeMUWLJ2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