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號誌變紅燈還繼續走 被撞女子恐負擔部分肇責
『立勤小學堂』
從影片中,行人是紅燈的狀況通過斑馬線,順向綠燈的車輛衝過來,沒注意到行人經過,導致車禍發生。
首先,行人的確有錯,所以民事賠償上,行人也要負擔部分的賠償,稱為與有過失。但在刑事責任上,駕駛可能有超速,過十字路口沒有減速,斑馬線上有行人卻沒有減速,這些都是導致過失致死的原因,難以因為行人闖紅燈免責。
而第二台的車一樣過十字路口沒有減速,也可能超速,加速行人的死亡結果,所以成立過失致死罪的機會也很高,民事也一樣要賠償。
『東森新聞』號誌變紅燈還繼續走 被撞女子恐負擔部分肇責
感謝記者劉依晴採訪報導
這起車禍,有可能就是因為行人,沒有發現號誌 已經轉換。我們重回現場,這個路口,綠燈號誌35秒,一般速度行走,都能通過。但這裡採用多時相交通號誌,雖然行人這一頭,轎車和機車都在停等紅燈,但對向車道,車輛可以直行和左轉。律師表示,撞人和輾壓行人的駕駛,要負過失致死罪,但在民事上,行人也可能要負擔 部分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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