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禁止醫師刊登醫療廣告 憲法法庭認定「違憲」
【立勤小學堂】
過往醫療機構是可以進行醫療廣告的,但是醫師卻不行。
主要是因為衛服部以及法律認為醫師是一個神聖的職業,醫生怎麼可以做商業廣告,鼓勵人們來就醫,把懸壺濟世,變成賺錢的工具。
但憲法法庭認為,醫師說明自己醫術很好,也是一種言論自由,而且對病患來說,找到一個好醫生也是很重要的事,並無損醫生的專業,所以認為禁止醫生刊登醫療廣告違憲。
這是一個跨時代的大法官解釋,未來會看到醫生個人可以做商業廣告,誇張的舉例,例如開刀打八折,兩個人來一人免費,這樣的情形。
也可以看到廣告業的新商機,有很多醫生需要廣告行銷公司服務。
【三立新聞】禁止醫師刊登醫療廣告
憲法法庭認定「違憲」
感謝記者盧怡撰採訪報導
台北一名醫師,在社群刊登醫療廣告,被判定違法醫療法,裁罰5萬元。不滿,覺得違憲,告上憲法法庭,判決這樣規定,違反醫師言論自由,判定違憲,醫療法第84條規定立即失效。對於出爐的違憲判決,醫師也感到十分樂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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