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借錢遭拒被拍 男喊「我有肖像權」爆拉扯
【立勤小學堂】
肖像權究竟保護的範圍在哪裡?在公開場合被拍攝到肖像,可否主張肖像權?
這界線恐怕要具體看個案,一般說來如果拍攝他人’非公開活動’例如洗澡上廁所,就會涉及到刑法妨害秘密罪。
還有拍攝後將照片影片拿去做甚麼?如果是他人公開活動的照片影片,拍攝後也只是單純放在自己的記憶卡中,跟未得到他人同意將這些影片照片放上網路,甚至作為商業利用,作為宣傳廣告等,後者構成侵害肖像權的機會大增。
至於主張維護肖像權,而要毆打拍攝者,更不符合’比例原則’,無法主張正當防衛,如法官在判決中講的,應該擋住自己的臉就可以阻止拍攝,沒有必要去毆打對方。
新聞網址:
【台視新聞】借錢遭拒被拍
男喊「我有肖像權」爆拉扯
感謝記者王如襄採訪報導
#借錢 #手機 #肖像權#劉韋廷律師
司法焦點!新北市新莊區一名男騎士,因為加油缺30塊,不滿向路邊陌生人借錢時遭拒,對方甚至拿手機來拍攝,認為自己肖像權被侵犯,一氣之下,與對方發生拉扯,造成對方受傷而挨告。法官認為,騎士妨害他人行使正當權利,遭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