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老婦人偷輪椅「謊稱家人有需要」 受害者:檢察官辦案草率
『立勤小學堂』
有時候檢察官的標準真的是讓民眾無所適從,對方坦承犯行,等於是認罪,那應該給予被告緩起訴,但怎麼會是不起訴?
通常要不起訴,都是證據不足,或是竊盜的財產價值太低才有可能,但如果是一台輪椅,除非被告根本以為那是沒人的,所以才撿走,但半夜撿走也太怪了,有掩人耳目的感覺,實在要說不知道沒人的也怪怪的。
老婦人偷輪椅「謊稱家人有需要」 受害者:檢察官辦案草率-民視新聞
竊盜是公訴罪,嫌犯也坦承犯行,但卻因為「和解」,獲得不起訴處分,讓當事人相當困惑!有民眾因為家人行動不便,把輪椅放在住家一樓門口,結果被偷,讓民眾不解的是,警方第一次抓到老婦人,對方把輪椅變賣,當事人選擇原諒,原以為頂多是緩起訴,最後竟裁定不起訴,直呼檢察官辦案實在太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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