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救護車來了,行人先走還是車先走?】
🚑【救護車來了,行人先走還是車先走?】
這兩天的新聞影片引發不少討論:救護車鳴笛執勤,前方汽車卻「卡在原地不動」——有人痛罵駕駛不禮讓,也有人幫駕駛抱不平:前面有行人啊,怎麼開?
從法律角度來說,我想澄清一件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確規定:遇有救護車等緊急車輛執行任務時,不論是車輛或行人,都應該主動讓道。行人若不禮讓救護車,依法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
🚫但也要說清楚:如果汽車駕駛人是因為行人正在合法穿越斑馬線,無法前進禮讓救護車,並非惡意阻擋,法律上不會處罰這名駕駛人。
🎯簡單一句話總結就是:「救護車最大,但駕駛不能撞人;行人有路權,但也要讓救命車先過。」
也希望我們的交通觀念能夠更進化:
🔹行人看到救護車,請快速通過或暫停讓道
🔹駕駛人則需保持警覺,能讓就讓,不能讓也別慌
這不只是法律問題,而是生命優先的共識與默契。
#民視新聞#劉韋廷律師#救護車
新聞網址:
https://youtu.be/vOWh3MBDqT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