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台版紅姐事件,免費的最貴,背後的法律地雷你踩了嗎?
#台版紅姐事件,免費的最貴,背後的法律地雷你踩了嗎?#中視新聞
最近網路瘋傳一件讓人臉紅心驚又眉頭一皺的新聞
大陸才剛爆出「#南京紅姐」用「免費體驗」名義,和上千名男子發生關係還偷偷錄影、賣片牟利。
沒想到台灣也出現所謂「#雙北薇妹」,外型打扮亮麗,宣稱自己是混血兒,主打「0元試用」,同樣讓不少男性上門,只是這些男主角後來才發現,自己不只入鏡,還被放上網販售了!
那這樣在台灣,觸犯了哪些法律?
我們說白一點:
在台灣,這種「有錄影、有上傳、有賣錢」的行為,根本不是情色,是刑責!
🔹 第一條:#妨害秘密罪(刑法第315條之1)
就算對方知道你在錄影,也不代表你有權「散佈」這個影片。
尤其這些影片是在雙方進行私密行為時拍下的,屬於法律上所稱的「非公開活動」,未經對方「明確同意」下傳播或販售,就是妨害秘密罪。
✅法定刑責: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換句話說,偷拍還拿出來販售,是會坐牢的事情,不是玩笑。
🔹 第二條:#散布猥褻物品罪(刑法第235條)
即使你是當事人之一,只要將性行為的影像散佈出去,不管是上傳還是販售,都會構成「散布猥褻物品罪」。
這不是創作,是犯罪。
✅ 法定刑責: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
🙊 更現實的問題是:
很多片中的男主角,事後才知道自己「成為商品」,羞辱、憤怒、驚慌一起來,卻又擔心曝光後名譽受損,不敢報案……
這才是這種犯罪最可怕的地方,#利用人性的弱點,#把受害者變成沉默的犧牲者。
🧑⚖️ #劉韋廷律師提醒:
「不論雙方有沒有發生關係,只要未經他人明確同意就擅自散布私密影片,就已經構成犯罪。
免費的最貴,色情不是避風港,法律不會裝瞎。」
「不是你錄的,就能你播;不是你的人,就不能你賣。」
【偷偷拍、悄悄傳、明目張膽賣】這三件事都會讓你進法院報到。
📌 最後提醒
如果你發現自己在網路上被曝光,請勇敢報警或尋求律師協助,不要讓沉默成為犯罪的保護傘。
新聞網址: https://youtu.be/weVy7pJAzw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