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一見鍾情愛上妳? 恐怖男「天天尾隨」 竟還誇張偷拍
【立勤小學堂】
男子長期跟蹤女子已經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可以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又拿手機偷拍女子裙下風光,也違反刑法315-1妨害秘密罪,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壹新聞】一見鍾情愛上妳?
恐怖男「天天尾隨」 竟還誇張偷拍
感謝記者姚懿庭採訪報導
台北東區發生一起偷拍案,一名謝姓男子某日在路上對一名女子一見鍾情,他更發現女子每日中午時間都會出現在忠孝敦化站的10號出口,男子因而定時定點等候,還會尾隨女子到地下街,跟蹤時間長達4個月之久,女子發現後心生畏懼趕緊變更通勤路線,沒想到還是被這名張姓男子發現,而這一次更扯了,竟然直接拿出手機錄影偷拍,這名女子的裙下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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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youtu.be/aAYDizEBM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