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閨蜜同住情滅 索討衣物竟釀雙方親友衝突
【立勤小學堂】
自己的東西在別人家中,不管感情多好,只要對方不同意你入內,就有可能會構成侵入住宅罪,倒不如通知對方把物品取出交給你或允許你入內去取回,如果對方都不願意,反過來變成對方可能構成侵占你的物品,觸犯刑法侵占罪。
【東森新聞】獨家》閨蜜同住情滅
索討衣物竟釀雙方親友衝突
感謝記者黃子鳳採訪報導
新北市淡水一處社區內,發生失控衝突,起因是兩名女子曾感情要好到住一起,後來撕破臉,其中一方後來想討回,放在對方家中的衣物,最後卻演變成雙方親友團5對3,互相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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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youtu.be/hDrA0vqDXP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