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莫名其妙! 情侶到賣場用餐遭男子「謾罵、丟薯條」
【立勤小學堂】
朝人臉上丟東西,如果目的不是傷害,而是讓對方不舒服,那的確會讓對方覺得在公開場合被丟東西,很丟臉,就是一種人格的貶抑,有機會構成公然侮辱罪,已經是刑事處罰了。
如果真的不小心讓對方眼睛受傷或其他傷害,那就可能構成過失傷害罪,或甚至未必故意的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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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新聞】莫名其妙!
情侶到賣場用餐遭男子「謾罵、丟薯條」
感謝記者洪巧璇採訪報導
前拳擊國手和女友來台北的內湖一間大賣場用餐,無緣無故被隔壁桌的陌生男子破口大罵,不僅如此,這名男子還拿起盤中的薯條,朝女子臉上丟,而這對情侶忍無可忍,對這一名男子提公然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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