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一定要殺3個人以上,才能判死刑嗎?」
2026-10-05 14:33:47 UTC
「一定要殺3個人以上,才能判死刑嗎?」 最近新北地院一起案件引發很大的爭議。 謝姓男子在土城街頭先開車追撞妻子與小姨子,接著持刀及鋁棒攻擊,造成兩人死亡。一審最後判處兩個無期徒刑,沒有判死刑。 更引發討論的是,判決書曝光後,裡面有段這樣記載 【憲判8判決理由第80段就犯罪結果既例示殺害「多人」、而非法條用語常見之「數人」,解釋上應較接近「多數人」之概念,亦即倘無其他特殊從重科刑因素存在,單就殺害之人數以觀,須達3人以上、始該當之,蓋若謂基於直接故意殺死2人便認屬犯殺人罪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之情形,顯不符憲判8判決整體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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