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租屋族憂房東跟漲電價!律師「曝1招」權益一把抓
『立勤小學堂』
內政部所頒布的租屋契約定型化契約條款規定,房東向房客收取的電費額度,應區分為夏月(6月至9月)及非夏月,所收取的費額都不能超過台電公司所定當月用電量最高級距之每度金額。
如果租約已經載明電費每度固定金額,不會因為台電電費調漲,使得房東可以跟房客提高電費收取金額,仍應依照簽約當時約定的電費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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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寰宇新聞』租屋族憂房東跟漲電價!律師「曝1招」權益一把抓
感謝記者黃亘亘採訪報導
4月電費調漲,讓不少租屋族也開始憂心!租屋族邱小姐說,目前冬季電費房東一度收5元,夏季則是一度6元,但如果電價一漲,支出恐怕會大增!對此,律師指出 即使台電調漲電費,契約內電費也不能隨意增加,租客可以伸張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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