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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家事/離婚/夫妻財產制/家暴/通姦/收養/認領/繼承

⟪102歲人瑞閃婚小27歲看護,外界喊「她要分一半」其實法律根本不是這樣算⟫

2026-02-09 08:12:08 UTC

這起「人瑞子女 vs 看護妻」的爭議,重點被一句話帶歪了:很多人以為只要結婚,配偶就能把對方原本的財產直接對半分。 但法律真正問的不是八卦,而是三件事。 第一 這8億多數是老翁婚前就有的資產,看護不是靠「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去拿一半 法定財產制在算分配時,核心是婚後財產的差額,不是把對方婚前家底整包切半。婚前就已經累積的大資產,通常不會因為晚年閃婚就變成「自動對半」。 第二 她真正有機會拿到的,是「配偶身分」帶來的繼承 如果婚姻有效,且老翁過世時仍是配偶,配偶會跟子女一起繼承。新聞所說「8名子女加配偶共9人平分剩下6億」,在沒有遺囑等特殊安排的前提下,這個方向是合理的,所以她不是分一半,是分九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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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102歲人瑞閃婚68歲看護,醫院門口「推輪椅就跑」這齣不是八點檔,是法律考題⟫

2026-02-05 15:32:09 UTC

在台北市中山區某醫院門口,102歲人瑞回診後,家屬衝上前把輪椅連人推走,看護在後面喊「警察救人」,現場一秒變成「搶人瑞大戰」。 但法律不看誰跑得快,法律只問兩句話 第一句 他結婚那一刻,腦袋清不清楚,有沒有失智? 結婚不是看年齡差,也不是看家人同不同意。只要當事人當下意思能力正常,婚姻就可能有效。反過來,如果登記當時已經到「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的程度,那才有空間去主張婚姻或相關法律行為有問題。 第二句 那些財產移轉,是不是在「有效意思」下做的 很多人會把兩件事混在一起 婚姻有效,不代表財產移轉一定有效 就算真的成了夫妻,後面每一筆贈與、移轉、變更保單受益人,都還是要回到同一個核心:當時是否有清楚「意思能力」,是否被不當引導或利用? 新聞裡家屬之所以爆炸,正是因為懷疑有房產、土地、保單等資產移轉,金額可能高達數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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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一張遺囑,最常引爆的不是傳承,是家族革命】

2026-01-29 16:26:52 UTC

今天我受邀到保經公司演講,現場我講到一段話,全場特別安靜: 很多家庭不是因為「沒愛」,而是因為「太想用愛解決一切」,結果把孩子推進戰場。 保經同仁最在意的,其實也不是法條怎麼寫。大家真正想聽的是:以律師的經驗,到底怎麼做,才不會讓一個家庭因為傳承而破碎? 我看過太多案件,長輩明明是想疼某個孩子,於是把「遺愛」寫進遺囑,以為是祝福,結果在家人眼裡卻變成「宣戰書」。遺囑一開示,那個被愛的人,瞬間成了眾矢之的;最後不是家人圍著餐桌吃飯,而是圍著法院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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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你讓大家都知道你打算怎麼分,就不會公平了。

2026-01-10 02:47:47 UTC

我今天跟大家分享的主題是:如何把傳承做對,把糾紛關在門外。沒想到大家聽得津津有味,欲罷不能,連我都一度懷疑是不是我講太精彩,還是大家其實早就等這一題很久了。 其實資深社友們心裡大多都有安排,只是常卡在同一個焦慮: 「我這樣分,未來大家真的不會吵嗎?」 「能不能真的家和萬事興?」 我只用一句話,就點破大家最容易忽略的盲點: 你讓大家都知道你打算怎麼分,就不會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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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別把錢留給曹家人」結果卻可能變成「留給國庫」?曹西平身後事揭最冷的一課:不寫清楚,愛的人也幫不了你

2026-01-04 07:54:04 UTC

曹西平生前與兄弟形同陌路,甚至在節目上怒稱早已決裂;而他立下遺囑把財產留給乾兒子 Jeremy,但仍可能因「特留分」讓兄弟分到一部分,甚至一度傳出家人不願操辦後事,差點讓遺體陷入更尷尬的處境。 先講清楚最容易被忽略的一點:後事能不能辦,跟遺產怎麼分,是兩條不同的路。乾兒子再親,如果沒有被收養,法律上通常不是繼承人;他要拿遺產,多半靠遺囑的「遺贈」。但只要兄弟姊妹仍是繼承人,就算遺囑寫「全部給乾兒子」,兄弟姊妹仍可能依法主張特留分。 更殘酷的是:如果曹西平沒有立遺囑,或遺囑被認定無效,回到法定繼承;但若兄弟又選擇不承認繼承、或全部拋棄,最後真的可能走到「無人承認繼承」的程序。法院會以公示催告方式公告繼承人,期限至少六個月;期限屆滿仍無人承認繼承時,遺產在清償債權、交付遺贈物後,如有賸餘,依法歸屬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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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最殘酷的不是猝逝,是「你最親的人想送你最後一程,卻沒資格」:曹西平後事卡關,提醒每個單身的人

2026-01-01 07:29:39 UTC

曹西平過世,我們當然遺憾;但更刺痛的是:如果家人不出面領遺體、辦後事,最想把他好好送走的人,反而可能寸步難行。 很多人以為「乾兒子很親,所以一定可以處理」。可是在殯葬的行政實務上,殯儀館、火化場通常會先認「親屬」或「生前用遺囑指定的辦理人」。以台北市殯葬處的公開說明為例,若想把身後事交給沒有親屬關係的朋友,最穩妥的方式,就是生前在遺囑裡明確指定「由誰辦理喪葬事宜」,否則就得先由主管機關查證沒有親屬、或親屬不願辦理後,程序才可能往下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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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曹西平三哥喊「兄弟情都在」,乾兒子卻得一個人扛到最後?

2026-01-01 01:50:09 UTC

曹西平疑似因高血壓在睡夢中離世,乾兒子哀慟處理後事;同時,三哥也發出聲明強調「兄弟一場,情分關係始終都在」,並從國外趕回台灣送他最後一程。 看到這裡,很多人心裡會冒出一個問號:如果「情分都在」,為什麼第一個站在第一線、跑程序、扛情緒、扛壓力的,還是乾兒子? 而這種矛盾,往往就是遺產紛爭的前哨戰:不是大家不難過,而是「法律怎麼寫」會把人推到對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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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乾兒子淚崩現身相驗現場!但「能辦後事」不等於「能拿遺產」:曹西平身後財產會怎麼走?

2025-12-30 17:02:46 UTC

曹西平遺體被發現後送往板橋殯儀館冰存,12月30日下午檢察官前往相驗。在龍千玉居中協調下,乾兒子 Jeremy 取得家人授權,先行處理後事;他在女友攙扶下現身,一度情緒潰堤淚崩,之後也透過曹西平臉書表示會辦告別式,待一切確定再對外公布。這一幕讓人鼻酸:最先趕到現場陪他走最後一段的人,往往不是「法律上的那個人」,而是「心裡最放不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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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乾兒子怕他變「有名無主屍」!曹西平身後事揭殘酷真相:你可以不往來,但法律不會當沒這回事

2025-12-30 01:48:18 UTC

很多人會誤會成「只要有繼承人就不會公告」。其實關鍵不是“有沒有繼承人”,而是“有沒有人願意具領遺體、辦理後事”。在制度上,如果遺體無人認領,警方會公告招領一段期間;以台北市的規定為例,對無名屍體會公告認領 25 日。 實務與媒體也常用「有名無主/無人認領」的概念來說明:就算死者身分已知,若家屬或關係人都不出面,仍可能往“公告期、冰存、期滿由公部門依法處理”的方向走。 所以這不是「一定會公告」或「一定不會公告」的二選一,而是看最後有沒有一個“能出面、也被允許出面的人”把程序接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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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人走了,財產一定會分。

2025-12-22 14:00:20 UTC

人走了,財產一定會分。 但怎麼分,決定的不是「錢怎麼走」,而是——你能不能走得安心、走得體面。 我最常聽到長輩講兩句話。 「我的孩子都很孝順啦,他們會聽我的話去分。」 「我不知道怎麼分……不如不要分,死後讓他們自己想辦法。」 你知道我每次聽到這裡,心裡都會冒出同一句話: 你以為你是在「不做決定」;其實你是在「把最殘忍的決定,留給你最愛的人」。 更現實的是——沒分好,不只禍延子孫,甚至連清明掃墓,你的墳上都可能冷冷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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