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輝達想進北士科,卻卡在新壽與北市府的法律戰》
《輝達想進北士科,卻卡在新壽與北市府的法律戰》
#輝達 積極表態希望進駐 #北士科,但背後的土地問題卻愈演愈烈。#新光人壽 提出140億解約金,企圖與北市府和解,卻被市府回擊,主張「#新新併」後新壽已是「消滅公司」,原地上權合約無效,甚至揚言要「直接收回土地」。
不過,有律師認為此說法站不住腳。根據《#公司法》及金融監理實務,金融機構合併後,原契約、債權債務皆由合併存續公司「概括繼受」。若市府的邏輯成立,等於所有新壽的保單、存款、放款合約都得重新簽一次,不僅造成市場大亂,也動搖整個金融秩序。
但本案特殊關鍵在於「合約本身的特別約定」。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今日表示,新壽與北市府的T17、T18地上權合約中,確實明訂「若新壽因合併消滅,須先取得市府書面同意,存續公司方能繼承地上權」。換言之,市府並非全無依據,而是依合約保留了「換約同意權」。
市府此舉不是挑戰《公司法》,而是要行使合約中預留的「同意權」。只是,在輝達高喊想進北士科之際,這場「法律攻防」如果繼續拉鋸,恐怕也讓台灣少了一次與世界科技巨頭共舞的機會。
#鏡新聞
#劉韋廷
新聞網址: https://youtu.be/iVza-yMWXT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