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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緩刑看起來很香,但可能吃不到:黃子佼別案起訴,緩刑恐瞬間蒸發

2025-11-28 03:31:05 UTC

緩刑看起來很香,但可能吃不到:黃子佼別案起訴,緩刑恐瞬間蒸發

 

很多人看到黃子佼二審改判 1 6 月、緩刑 4 年,就以為「不用關了」。但緩刑不是免刑,比較像拿到一張「有條件通行證」:你得在緩刑期內別再踩線,否則通行證會被收回,回頭就得把原本那一段刑期坐完。

 

刑法關於撤銷緩刑的規則很現實:緩刑期間如果因故意犯罪,判決確定且宣告刑逾 6 月,原則上就會撤銷緩刑;就算該犯罪行為發生在緩刑宣告之前,只要在緩刑期間才判決確定,也可能落入撤銷要件。若是 6 月以下,法院仍可能視情節撤銷。

 

問題就在於,這兩天他又因車禍被依肇事逃逸起訴,而肇事逃逸(致人傷害)本身法定刑從 6 月起跳。也就是說,一旦肇逃案最後判決確定、刑度又跨過「6 個月」這條線,二審好不容易換到的緩刑,很可能像剛拿到餐券就遇到店休一樣,香是很香,但可能根本吃不到,最後還是得把 1 6 月實際入監執行。

 

所以現在真正的關鍵,不是「緩刑好不好聽」,而是他接下來能不能守住不再被判超過 6 個月這條底線。從辯護策略看,若緩刑高度不穩,確實就會更有動機上訴,爭取無罪或至少降低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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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址:https://youtu.be/ORxM19L7XV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