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最殘酷的不是猝逝,是「你最親的人想送你最後一程,卻沒資格」:曹西平後事卡關,提醒每個單身的人
最殘酷的不是猝逝,是「你最親的人想送你最後一程,卻沒資格」:曹西平後事卡關,提醒每個單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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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西平過世,我們當然遺憾;但更刺痛的是:如果家人不出面領遺體、辦後事,最想把他好好送走的人,反而可能寸步難行。
很多人以為「乾兒子很親,所以一定可以處理」。可是在殯葬的行政實務上,殯儀館、火化場通常會先認「親屬」或「生前用遺囑指定的辦理人」。以台北市殯葬處的公開說明為例,若想把身後事交給沒有親屬關係的朋友,最穩妥的方式,就是生前在遺囑裡明確指定「由誰辦理喪葬事宜」,否則就得先由主管機關查證沒有親屬、或親屬不願辦理後,程序才可能往下走。
也就是說:如果曹西平生前有在遺囑寫清楚「後事由乾兒子辦」,乾兒子就比較能名正言順把流程接起來;但如果沒寫、而家人又不願出面,乾兒子就算再孝順,也可能因為身分不符而被擋在門外。
更麻煩的是「無人認領」的狀況。各地規範不同,但像台北市就明定:無名屍體(或已查明身分但無家屬、家屬無力或不願收埋)會公告 25 日招領;期滿仍無人認領,才由殯葬機關接手處理。
白話講:不是你不想送他,而是你沒有一張「法律允許你送他」的門票,結果遺體可能被迫冰著、等公告、等程序,最後由公部門依法處理。
這種窘境最難過的點是:有血緣的人可以不來,有感情的人卻可能辦不了。提醒大家,尤其單身、無子女、或財產與身後事想交給特定的人,請務必在遺囑裡把「誰辦後事」寫清楚。遺囑不只是分錢的紙,它也是你人生最後一段路的交接棒。
你以為你在寫遺囑,其實你是在替你最在乎的人,提前拿到一張「可以送你走」的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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