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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不婚不生族增加 孤獨死遺產誰繼承?特留分制度掀爭議⟫

2026-02-13 07:32:14 UTC

不婚不生族增加 孤獨死遺產誰繼承?特留分制度掀爭議

新聞網址: https://youtu.be/i204EBr22NM

他走的那天,太太以為自己會把一切「扛起來」。

辦繼承時才發現,法律不只把財產算進來,還把「你以為不存在的人」也算進來。原本以為只要夫妻兩個人處理就好,結果戶政資料一比對,突然多出一串同父異母的兄弟姊妹。不是八點檔,是現實。

一位未婚、無子女、父母也過世的兄長過世後,兩位弟弟準備辦理繼承,才被地政端提醒,繼承人不只兩位。因為父親離婚後再婚又生了七名子女,所以依法兄弟姊妹共有九人都有繼承權。最後是那七位同父異母手足同意拋棄,案件才順利落幕。

真正會讓很多人背脊發涼的是下一段:如果你是頂客族或不婚不生,你以為「財產最後就給另一半」,但在沒有小孩、父母也不在的前提下,配偶不一定全拿,同父異母的兄弟姊妹可能依法進場分一半。就算你立遺囑寫「全部給配偶」,同父異母的兄弟姊妹通常還是可以主張特留分。換句話說,你可以不想見他,但你可能還得分他。

我的法律建議,直接講重點,三件事要一起做,才比較有機會把結局留在你手上。

第一件事,把「家系風險」先查清楚
很多人連父母過往婚姻、是否有再婚子女都不清楚,等到辦繼承才知道多了繼承人。越早釐清家庭結構,越早知道你要防的是誰、要怎麼防。

第二件事,遺囑要立,但不要把它當成唯一武器
遺囑可以決定分配方向,卻不一定能把兄弟姊妹完全排除。你能排除的空間,常常卡在特留分。除非有法定喪失繼承權的狀況,否則「我不想給」通常不夠。

第三件事,想把爭議降到最低,重點在「生前規劃」
真正能降低糾紛、提高可控性的,往往是生前就把路鋪好,例如
用保險受益人安排一筆照顧配偶的現金流
用信託或分期給付的設計,避免一次性引爆爭奪
用生前移轉與資產配置,把遺產池縮小,把未來爭點變少

生前移轉不是魔法,仍可能遇到特留分扣減或個案爭議,做法要設計、要留紀錄、要算風險,不是「先過戶就好」。

我想送大家一句話:你以為你在安排的是財產,其實你在安排的是你走後,身邊人要不要撕破臉,最後你的墳前是大家一起歡喜來景仰你,還是墳上長草無人聞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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