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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她辛苦一輩子,只怕最後錢落到那個人手上》

2026-03-15 15:03:16 UTC

《她辛苦一輩子,只怕最後錢落到那個人手上》

前幾天,一位婆婆來到事務所找我。

她的人生,其實很坎坷。

年輕時,她嫁給了現在的丈夫。那個男人不但沒有扛起家庭責任,反而常常向她伸手要錢。
為了養家,她一個人撐起整個家庭,不只做兩份工作,還努力學投資股票。日子很苦,但她很拚。慢慢地,她真的累積了一些財富。

只是,那個原本應該一起撐家的伴侶,卻始終像一個拖油瓶。

幾十年來,他沒有生產、沒有承擔,卻總是在她身邊要錢。
她咬牙撐了三、四十年,只因為還有孩子。

她跟我說一句話,我其實很難忘。

「我這一輩子都撐過來了,但我最不能接受的是,如果有一天我走了,他竟然還能拿到我的遺產。」

她甚至想過離婚。
但一查法律,又更心寒。

因為在台灣的法定夫妻財產制下,離婚時原則上婚後財產要平均分配。
也就是說,這些她一個人辛苦打拼來的財產,竟然可能還要分一半給那個幾乎沒有貢獻的人。

她滿滿的不甘願。

但我也跟她說了一件很多人不知道的事。

法律其實不是完全沒有出口。

在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制度下,如果一方對家庭沒有任何貢獻,甚至長期消耗另一方的財產,法院其實可以依個案情形調整分配比例。
在某些案件中,法官甚至可能認為對方沒有任何實質貢獻,而讓他能分配到的婚後財產趨近於零。

這不是理論,我們也真的處理過這樣的案件。

至於遺產,更有一個很多人不知道的制度。

依照民法第1145條,如果配偶曾經對你有重大虐待、侮辱或其他重大不法行為,是有可能透過法律程序,讓他喪失繼承權的。
一旦喪失繼承權,連特留分都拿不到。

也就是說,法律並不是只保護「名義上的配偶」,而是也會保護那個真正辛苦一輩子的人。

只是很可惜的是,很多女性一輩子忍耐,卻從來不知道自己其實有法律可以依靠。
她們以為只能忍,只能吞,只能把不甘願帶到人生的最後。

但其實,不是這樣。

如果你一輩子努力打拼,
如果有人只是消耗你的人生,

你不用忍。

法律,其實是站在你這一邊的。

「原來法律不是只有冷冰冰的條文。」
「有時候,它是最後一個替你說話的人。」

#劉韋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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