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員工聚餐故意不揪老闆,算職場霸凌嗎?
員工聚餐故意不揪老闆,算職場霸凌嗎?
前幾天一個當主管的朋友跟我抱怨。
他說:「我無意間聽到員工在講我八卦,說我很機車。我現在可以告他們職場霸凌嗎?」
我當下愣了一下。
我們以前講到霸凌,都是老闆欺負員工。什麼時候反過來,老闆也開始覺得自己被霸凌了?
後來我去翻了一下資料,發現這題真的沒那麼簡單。
很多人以為,只要「我覺得不舒服」就是霸凌。但勞動部那邊看的,根本不是你的感覺。
他要看的是:這是不是發生在工作上?對方是不是利用職權?是不是已經超出合理的管理範圍?而且是不是持續發生、真的讓你身心出問題?最後還要經過調查,不是你說了算。
回到那個朋友的問題。
員工下班約唱歌,沒揪老闆,算不算霸凌?
說真的,不算啦。
想一下,你下班後想跟誰吃飯,是你的自由。老闆會失落我理解,但我們不能規定員工下班還要負責照顧老闆的心情。這頂多叫被排擠,不叫霸凌。
但如果是另一種狀況,就完全不一樣了。
比如說,群組裡一直造謠、故意不把重要的客戶資訊給主管,讓他開會出糗、被架空。這就已經影響到人家能不能正常工作了,這就真的需要好好調查了。
反過來也一樣。
如果員工只是抱怨制度、覺得加班太多去申訴,讓老闆覺得很不爽、很沒面子。這也不能就說是員工在霸凌老闆。
不然以後誰還敢講話?
最後講一個最現實的。就算真的調查出來,員工在霸凌主管,公司就能直接把人開除嗎?
也不行。
調查報告不是免死金牌,更不是開除的空白授權。該怎麼處分,還是要照勞基法、照公司的規定來。
尤其是當喊著被霸凌的人,就是握有人事權的老闆自己,那調查過程更要小心,要公正,要讓雙方都能說話。不然就變成球員兼裁判了。
而且法律也講得很白,不能因為員工去申訴,你就給人家降職、減薪。
講這麼多,我的心得就一個:
職場霸凌一定要處理,但不能用喊的。
每一個說自己被霸凌的人,都值得被認真聽見。
但每一個被指控的人,也都值得被公平調查。
不管你是老闆還是員工都一樣。
你們公司有遇過那種,分不清是人際疏遠還是職場霸凌的狀況嗎?
#職場 #職場霸凌 #主管日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