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離譜!大力撞門、辱罵髒話 控鄰惡意騷擾
『立勤小學堂』鄰居噪音怎麼辦?
依照民法793條規定是可以禁止隔壁的噪音進入自己的家中,只是舉證上很困難,一般是找環保局來開罰,偏偏環保局一來,鄰居就會暫停噪音,追查不易,所以必須要自己去準備工具錄音錄影跟測量噪音分貝數,當作呈堂證供,法院才有辦法判決。
也有人主張惡鄰條款想趕出惡鄰居,但其實難度很高,因為要達到驅除惡鄰的條件很嚴格,所以除非真的很誇張,不然不容易成立。
第793條 (氣響侵入之禁止)
土地所有人於他人之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有瓦斯、蒸氣、臭氣、煙氣、熱氣、灰屑、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者侵入時,得禁止之。但其侵入輕微,或按土地形狀、地方習慣,認為相當者,不在此限。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
住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促請其改善,於三個月內仍未改善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訴請法院強制其遷離:
一、積欠依本條例規定應分擔之費用,經強制執行後再度積欠金額達其區分所有權總價百分之一者。
二、違反本條例規定經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處以罰鍰後,仍不改善或續犯者。
三、其他違反法令或規約情節重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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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新聞』離譜!大力撞門、辱罵髒話 控鄰惡意騷擾
感謝記者張蕙纖採訪報導
https://youtu.be/tIaQiuRMbhc
台北一名卓先生控訴,鄰居長期發出噪音,不只刻意撞被害人家門,還會大聲怒罵髒話,讓他嚇得有家歸不得,找警方來幫忙,也沒有效果,甚至變本加厲恐嚇,趁著被害人出門,刻意躲在門後發出巨響,放垃圾車的音樂騷擾,離譜行徑長達一年,讓他決定提告,但律師說,若想使用惡鄰條款來勸離他,難度其實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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