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政藥事法律】政院推「社交警示APP」 專家憂「政府擴權」
【立勤小學堂】 「社交警示APP」必須記錄使用人的行進路線,屬於個人隱私權範圍,如果與疫情相關地點觸碰,又可能再將該路線資料揭露給他人,再度觸碰到隱私權的界線,因此,目前除非得到使用人的同意,否則,不能任意蒐集或提供個人行進軌跡的隱私。 【TVBS】政院推「社交警示APP」 專家憂「政府擴權」 記者 傅詩涵 / 攝影 李明輝 報導 為了加強防疫能量,行政院目前正在規劃「社交警示APP」,如果民眾靠太近,就會發出警告聲,不過就有專家認為,有「侵權疑慮」,同時也為了預防51連假再有塞爆狀況,之前高速公路APP也將加入「人流標示」,取代原本的細胞簡訊! 記者傅詩涵:「高速公路1968APP,用燈號清楚表示車流,讓民眾可以提前避開,為了防疫,現在行政院要將人流標示的功能,加進這個APP裡。」 就怕像上回清明連假,把景點塞爆形成防疫破口,行政院不再發送細胞簡訊,而是採用原有高速公路APP發出警示,可以知道景點人潮的聚集狀況,用綠色、黃色與紅色3個等級來區分,人潮眾多,就會以紅色示警,另外,行政院也研發新的APP。 行政院從三月起便開始研發「社交距離」APP,一旦其它人之間太靠近,APP會發出聲響提醒,這麼特殊的警報,其實技術不難,只要開啟藍芽,就可以定位,並且蒐集資訊,還有另一個功能,可以紀錄使用者接觸的人群狀況。 但手機的安全性問題也備受質疑,台灣人權促進會和國際特赦組織等聯合聲明,也擔心防範流行病會美化電子監控,尤其若是又拿出傳染病防治法第七條,有律師認為不就等於無限擴權。 律師劉韋廷:「這涉及到了我們隱私權的問題,首先行進的軌跡是個人私密的路線,(APP)都會將這些內容予以紀錄,所以這部分基本上,是要得到民眾的同意。」 確實目前政院是朝,讓使用民眾自己選擇用不用來規劃,似乎防疫和隱私人權要兼顧,也兩難。 #TVBS #劉韋廷 #社交警示APP https://youtu.be/Bpb2136C0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