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社區公告外送停逾10分鐘鎖車惹怨 管委會:沒鎖過車
【立勤小學堂】
鎖車這樣的一個行為是對車輛的強制動作,跟刑法304條強制罪,必須對人的強制動作規定有差異,因此鎖車難以構成刑法的犯罪。
但鎖車後確實造成用車人無法用車,可能會有損害賠償用車人的問題,所以建議大樓還是以罰款方式處理會比較妥當。
【東森新聞】社區公告外送停逾10分鐘鎖車惹怨 管委會:沒鎖過車
感謝記者黃子鳳採訪報導
新北市一處社區,設立5個機車停車格給外送員專用,卻立公告並掛紅布條指出「只能臨停10分鐘,如果超時將鎖車」,引來外送員反彈!但我們採訪發現,給外送員專用的車格畫設在巷子內,也沒立導引指示,大多外送員都不知情,便違停在社區門口,管委會則回應,這是友善外送員的車格,怕住戶亂停才會這樣警示,並沒鎖過任何車,超時也不會鎖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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