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樓梯燒紙錢惹民怨
『鏡新聞』樓梯燒紙錢惹民怨
感謝記者張景涵採訪
一打開門,就看到熊熊火光,竟然是對門鄰居正在燒金紙,只是老公寓樓梯間相對屬於密閉空間一不小心可能就會釀成意外。
有網友在家中聞到惡臭,就怕發生意外,立刻上前勸說,沒想到反而被對方嗆我在我家門口燒,又不是在你家客廳燒,讓他氣的上網Po文把離譜遭遇公諸於世。
像是這種老式公寓,雖然樓梯間屬於公共區域但如果在這裡,像這樣燒紙錢,萬一引發火災恐怕祭祖不成,先吃上縱火罪刑責。
其實在台北還是有許多像這樣的老公寓,走道狹小有些民眾還會在樓梯間擺放鞋子或是堆積雜物,萬一燒金紙不小心延燒,後果恐怕不堪設想。
劉韋廷律師:如果造成失火,依照刑法173條規定可以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環保局也說:造成空氣污染是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20萬元-500萬元的罰金。
清明節不少民眾掃墓燒紙錢,但一定要到空曠場所,切勿貪圖方便罔顧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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