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未開燈遭檢舉法官認違規取證撤銷罰單
2021-01-04 22:16:42 UTC
男子開車進入隧道,因為沒開大燈,遭後方車輛駕駛一分鐘內舉證2次,因此吞了2張罰單,不過他認為違反比例原則,提起行政訴訟,而法官調閱行車記錄器後,撤銷了他的一張罰單,原因是檢舉人為了舉證,一邊開車一邊用手去調整行車紀錄器,這部份已經算違規蒐證,因此認定行車紀錄器畫面不具證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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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開車進入隧道,因為沒開大燈,遭後方車輛駕駛一分鐘內舉證2次,因此吞了2張罰單,不過他認為違反比例原則,提起行政訴訟,而法官調閱行車記錄器後,撤銷了他的一張罰單,原因是檢舉人為了舉證,一邊開車一邊用手去調整行車紀錄器,這部份已經算違規蒐證,因此認定行車紀錄器畫面不具證據力。
続きを読みます2020-12-20 13:39:36 UTC
新北市新莊一家百貨,推出耶誕促銷活動,果然昨天週五湧入比平常還多的人潮,沒想到卻有人在停車場不耐久候,按了喇叭,沒想到引發對方不滿,不但失控飆罵,還恐嚇要撂人打人,場面一度火爆。
続きを読みます2020-11-15 05:19:00 UTC
新北市新莊一起自摔車禍,卻衍伸成肇事逃逸!一輛轎車逆向行駛,害機車騎士嚇一跳,煞車自摔,駕駛下車道歉,把騎士扶起來後,就覺得自己已經盡到責任,直接開車離開,留下錯愕的騎士。律師表示,轎車逆向導致車禍發生,若沒經過騎士同意就離開,可能多吃上一條肇事逃逸。
続きを読みます2020-11-13 00:53:09 UTC
持續追蹤這起死亡車禍,一開始檢方偵結,認定是死者騎車自摔逆撞法拉利,因此駕駛沒有肇責,以不起訴處分,但死者家屬不服,找警大鑑定救濟,警大認定,當時這名駕駛的反應時間只有0.7~0.8秒,不過雙方都超速,因此駕駛仍該負7.54%的肇責,「超速」也成了現在逆轉起訴的關鍵。
続きを読みます2020-11-05 12:51:21 UTC
今年七月底,台北市復興北路上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家境富裕的女駕駛,把賓士違停在馬路上等朋友,卻在完全沒看左右來車的狀況下,突然開車門下車,害一名女騎士閃避不及撞上,往馬路中跌倒,慘遭公車輾斃。肇事駕駛在庭上否認犯行,還辯稱是女騎士先摔車,她才開車門查看,直到檢察官拿出監視器打臉,她才坦承,但又接著說自己公司破產,沒錢賠。
続きを読みます2020-10-30 14:50:37 UTC
很多機車族應該都有遇過這樣的狀況,原本停在停車格,但是卻被其他人移出車格,最後自己還得吃上罰單,其實民眾若是遇到這樣的狀況,的確可以申訴,若是查證屬實,當初移動機車的人就得負責,律師也提醒,民眾若擔心,也可以在停完車後拍照,即便停車的地方沒有監視器,未來也可以拿來舉證。
続きを読みます2020-10-22 14:53:18 UTC
有些共享機車的品牌,沒有保車體險,這也讓租車的民眾,一旦出車禍,恐怕面臨高額求償,加上多人騎乘,責任難以釐清責任,律師提醒,民眾用車前後,以及萬一發生車禍,都得拍照錄影、保全證據。
続きを読みます2020-10-13 16:09:14 UTC
1.台北市紅燈秒數動則60-90秒,相信不少人都會偷偷滑一下手機,回個訊息,現行法規重點僅規範「手持」開罰,使用手機架真的無法可罰? 2.另外一個開罰重點是車輛有沒有熄火?只要「沒有熄火」而操作手機、平板電腦,遭到取締就直接開罰,就算是操作導航也一樣會被罰? 3.上個月有網友在PTT上,以個人被罰的經歷提醒網友,高雄重機騎士遇上檢舉達人,連續兩個路口遭拍到使用手機,結果60秒內滑手機被罰2千元。因此連續開罰是合法的嗎?
続きを読みます2020-10-06 01:02:09 UTC
闖國道間接釀成嚴重車禍的趙姓機車騎士,遭人起底,幾天前就曾騎車上國道,疑似是個慣犯!雖然他可能遭開罰最高三萬元,但後方車禍造成的車損,難道可以撇得一乾二淨,不用賠償嗎?由於他的行為和車禍有因果關係,車主可以請求賠償,但還得看鑑定後他的肇事責任比例來判賠,現在警方不排除依公共危險罪將他送辦。
続きを読みます2020-10-04 09:00:13 UTC
位在永和福和橋旁的停車格,出現停車爭議!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發文指出,朋友把重機停在這裡,卻被一名汽車車主強制移到停車格外,還說,這是私人停車格,引發網友論戰,不過,當地秀朗里里長出面說明,雖然有部分是私人土地,但停車格是停管處畫的,屬於公有車格,人人皆可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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