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 》 清算免責?還不出來的錢,是否有機會不用還?
2017-04-20 23:41:13 UTC
黃小姐與人合夥做生意失利,合夥人捲款逃跑,一時間資金完全無法周轉,因此黃小姐不僅生活頓時陷入困境,連自己住的房子也因為繳不出貸款被法院查封拍賣。屋漏偏逢連夜雨,雖然房子已經被拍賣了,但拍賣後的錢還是不夠還債,最後還欠了銀行300多萬元。 後來,銀行把債權賣給民間的資產公司,資產公司不僅日夜用電話跟黃小姐催債,還對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查封黃小姐的薪水。黃小姐每個月的薪水都要先扣三分之一來還款,剩下的錢根本就不夠應付黃小姐的基本生活支出,而且如果只靠那每個月扣還三分之一的錢來還債,也只夠還利息,債務永遠都沒有清償的一天,而且很多公司都因為黃小姐有這個強制執行而不願意聘用,因此黃小姐希望透過清算程序,把自己的債務做個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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